一般信用卡还不上也不一定就要坐牢,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信用卡逾期不还金额较大(本金5000元以上),且又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经银行催收两次后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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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卡还不上是可以和银行协商延期还款的。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还款协议,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1.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2.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3.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4.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5.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6.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信用卡逾期起诉一般不在户籍地起诉,而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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