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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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立案合同诈骗的方式如下:
1.司法机关接收与合同诈骗相关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
2.司法机关对相关材料予以审查,包括事实审查、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
3.审查后,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
三、找法网提醒您,构成合同诈骗的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
4.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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