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仅需接打电话,收入却十分丰厚,如能拉客户进群还能有三位数提成,这份“话务员”工作为何有如此高的收入?大学生暑假找兼职,按照名单打电话,拉人进微信群,每拉一人即可获取100至200元提成……这不是兼职,而是给诈骗分子引流。
2020年9月,正在武汉某高校读书的苏某通过网络招聘信息,成为负责引诱“客户”加入实施诈骗活动微信群的“话务员”,为了实现“规模化”、“公司化”经营,他又拉来两位同学曾某、程某一起“发财”。经查三人涉诈骗案件12起,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25万元。近日,经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曾某、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明知诈骗依然难逃诱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0年9月,当时正在武汉某高校读书的苏某通过百度贴吧上的招聘信息,成功“入职”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他发现只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话术给指定名单中的客户打电话,每成功拉一个客户进微信群,就能赚取120元至200元不等的报酬并且工资日结。如此轻松的赚钱方式让苏某欣喜若狂,他果断邀请同学曾某、程某一起“发财”。
随着时间的推移,苏某渐渐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工作是违法的。“这些微信群老是被封,我们用的话术也都是编的,后来我们刷抖音得知有人因为打电话拉人进群被公安机关抓了,说是涉及‘杀猪盘’诈骗,我们就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也是违法犯罪。”落网后苏某这样说道。
然而轻松的赚钱方式和丰厚的回报还是让苏某等人越陷越深,他们通过介绍自己的同学、家人以及在网上招聘等方式拉来更多的“业务员”,在获得更高“日薪”的同时,又能从中赚取差价,实现“规模化”、“公司化”经营。被他们“招聘”来的“员工”很多也是在校大学生或急于找工作的年轻人。
身陷囹圄方才悔不当初
让苏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看似甜美的“发财梦”就如太阳下的肥皂泡一戳就破。2021年12月初,家住镇江市的高女士报案,很快苏某、曾某、程某等人就因涉嫌电信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来,苏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使用事先设定好的“话术”,以荐股投资的方式诱骗受害人进入诈骗微信群,致使高女士被骗24万元。
受害人远不止高女士一人。经查,苏某、曾某、程某等三人累计以前述方式实施诈骗案件12起,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25万元。润州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苏某、曾某、程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从受害人到被告人,从前途光明的大学生,到被判刑的不法分子,苏某等人悔不当初。苏某在法庭上痛哭道:“我知道自己从事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还是选择继续做。我对不起父母,他们辛苦把我培养成大学生,我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现在非常后悔!”
能动履职推动源头管控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还结合“护航现代化 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累计开展精准普法宣讲6次。普法宣讲过程中,该院通过邀请驻镇高校大学生代表参加检察办案故事讲述会等方式,组织检察官详细讲述了上述案件。以生动鲜活的真实案例,告诫大家不要幻想着“天上掉馅饼”,以免身陷违法而不自知,从而持续提升了大学生群体的法治意识和反诈能力。
此外,该院在办理类似案件中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地、落细。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对部分涉案人员因受人诱使办理并出售银行账户,获取少量钱款、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该院综合运用“不起诉”、公开训诫、释法说理等多种手段,以能动履职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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