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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么一块三,要么一块五!佛山城中村出租房电费贵,要不要管?

    腾讯网来源:2023-08-19 21:08:38

    8月10日下午,南都记者在佛山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探访。

    城中村招租告示栏。


    (资料图)

    房东展示的收据显示,有租客一月电费缴纳过千。

    城中村出租屋由房东每户自行分装的电表。

    2023年8月2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了一名以1.28元/度收取承租人电费的房东,原因是“未按照《贯彻执行

    今年夏天,“城中村租房电价”屡屡成为大众关注焦点,广州率先出手对部分房东收取的1.5元/度高电价做出限价措施,深圳同样传出消息将审议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那么,同属珠三角地区的佛山在城中村电价收费方面现状如何?人们对其态度怎样?相关部门又是否有计划出台相关整治措施?南都记者展开了相关调查。

    现状

    每度收1.3元为常态,1.5元也多见

    8月10日下午,在佛山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南都记者化身“找房者”随机询问,一位在此租龄十年的租客听说记者要找“电费低的出租房”,她直接建议“换个地方找”,还吐起了苦水:“两房一厅加台空调,每个月要上千块。”并用手指向一旁密集连片的自建房:“自从五年前几个二房东承包了这里后,电费就从1元涨到了1.5元/度。”

    对此,海口村一生活超市店主也表示无奈:“这里不是一块三就是一块五,都是这么贵,他们(二房东)靠这个水电费赚钱。”

    其余几位海口村租客也分别表示,实际收取的电费并非按照标准执行,基本在1.3—1.5元/度不等。8月9日,南都记者走访南海区的福庆村,咨询四位房东电费收费,也均在1.2—1.5元/度间不等。

    8月8日上午,南都记者在禅城区季华园附近的教子村探访到类似情况,刚站在某“公寓”巷口停留片刻,屋内老板便热情地起身招徕:“是不是来租房的?过来看看。”

    这位热情的“二房东”自称“帮房东承包运营”,随后热情地和记者攀谈了起来:“房子都是很好的,电费嘛,要收一块四一度。”

    见记者多次表示“电费太贵”,这位房东拿起一本收账单,压低声音:“可以给你们便宜一毛,你看我收别人的都是一块四,不过再低可就不行了。”

    南都记者和4位教子村二手房东分别“协商”电费后,两位房东直接拒绝,分别声称1.3元/度与1.4元/度是最低价格,其余两位允许下调0.1元,但仍不低于1.2元/度。

    此外,南都记者发现,在海口村和教子村,几乎每咨询完一位房东并表示“想再看看”,就立马有下一位房东赶来接应:“你想要哪种房?到我那看看合不合适。”追问后得知教子村大多为二手房东,分属不同的房屋出租管理公司,彼此联系紧密。一位在教子村租住长达23年的裁缝店店主也证实:“教子村房源大部分被二房东承包,你们租房可要注意了。”

    海口村和教子村“二房东遍地”的情况并不特别,南都记者了解到,在不少城中村,一手房东将房屋整栋出租转手给二房东后,由其负责分户出租与日常管理,并负责水电费收取和房屋维修等各项事宜,租客的上头是二房东,二房东的上头又有大房东。

    那么,二房东是否靠随意增收电费来盈利?为何收取的电费均将近供电局居民用电标准的两倍?

    房东

    投入成本高无奈加价,加收房租可降电价

    一位教子村南便大街的二房东被化身“租客”的南都记者问及“是否赚差价”后连忙笑着摆了摆手:“哪会挣你那几毛钱,一房东就要收我1.03元,再加上路灯、楼道公用灯的损耗,这个钱也不公摊,难道要我们赔本?”

    另一位教子村二房东也同样表示需要交给一手房东1元起步的电价,考虑到损耗等把电费定位1.3元,“我们也就是给一手房东打工的,几毛钱的电费挣不了几个钱。”

    除了路灯、楼道公用灯的电量公摊与一手房东制定的“起步价”,这位教子村南便大街的二手房东还介绍,其前期要投入装修和维护成本:“一手房东把房子给我们的时候都是破破烂烂的,要重新刷墙、添置家具,后期还要维护,平均一个房投入两三千元,我们也要回本的嘛。”

    那么,如果对接没有二房东作为中介的一房东,水电收费是否相对便宜?

    南都记者拨通了张槎街道大江村一位一手房东的电话,被告知电费收取标准为1.2元/度,当被问及为何不按照定价标准收费时,她表示:“我收了十年都是这个价格,佛山实行阶梯收费,一栋楼租客多,用的电多,电费就贵了,我的楼收费按的是阶梯中的最高标准。”

    此外还有房东反映,电费容易“对不上账”。

    “你们不知道,每户电表分表加起来的用电度数,要比我们整栋楼的总表度数少,小表对不上大表,硬件限制我也没办法。”海口村围墙一村的某二房东直言。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佛山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这种情况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很难一概而论,但总表是经过多重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准确性是有保证的。

    福庆村的一房东丘先生也表示,供电局只在一栋楼装一个总表,其他每个房间的分表都是房东自己花钱装的,独立电表也存在输电损耗。

    那么,是否可以由供电公司推进城中村电表入户?佛山供电局对此回应称:城中村的出租屋是一个地块一栋楼提供一个独立产权,而出租屋内部再次分割的单间是无法独立确权的,因此出租屋内部单间是无法单独开展用电报装的。

    面对记者对电费“砍价”,几位房东纷纷表示“不能更低了”,也有房东表示,电费可以按标准电价收取,但房租就会相应上涨。

    “我也可以收你9毛的电费,但房租要涨200元,你觉得划算不划算?电费还可以省,但房租涨了可就真得每月都掏了,我是为你们考虑。”

    海口村围墙一村的一名二房东在了解到广州颁布了《供用电条例》后,也同样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在不行那我只能涨房租了”。

    声音

    多数租客认为电费太贵,有人怨愤有人理解

    “我跟我儿子两个人住,现在天气又热,要开空调睡觉,一个月电费要300多元,快赶得上房租了。”海口村一便利店的店主表示,自己为了节省电费,每天六点起床来到店铺,靠收银台旁的电风扇纳凉。

    “二房东肯定不会降价,不然他们赚什么吃什么?”该店主无奈地表示,电费的确太贵,但也理解房东有盈利需求,所以未曾与其协商电费降价。

    福庆村租龄十年以上的段先生也认为房东是通过收取电费挣取差价:“虽然房租一直没有涨过,但水电费定价偏高,希望能出台相关规定,将水电费下调至更合理的范围。”

    “收七八毛电费的都是自己的房子,租房都是1.2元以上,因为实行阶梯收费,租房都要收最贵那一档。”海口村围墙一村一租客对房东的收费表示理解,并认为一房东和二房东收费差别不大,其表示由于佛山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最高档的电费本身已接近1元/度。

    在贝壳找房中介公司工作的杨小姐同样认为,电费太贵主要与阶梯电价的实行有关,并不是房东出于盈利需求。

    据她介绍,一般房屋出租的楼栋用电量较多,需收取第三档0.9元/度的电费。

    “房东设置的电费是基于阶梯电费,图计算便利而不是为了赚钱。”杨小姐向南都记者解释道,她接触的不少房东都认为,每一户分档计算电费太过不便。

    杨女士也希望佛山能够像广州推行电费整改,但其认为难以做到。在她看来,佛山房屋租金相对广州更低,城中村单间四五百就可以租到,因此在水电上,佛山市民的限制意愿可能并不强烈。

    政策

    市场监管暂无统一行动,供电局称可申请合表计价

    那么,佛山的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关整治措施?南都记者咨询佛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其表示全省暂无统一的具体执行意见,因此不便回应。

    不过,南都记者从公开途径了解到,近日,佛山南海区九江镇某房东向租客收取1.5元/度的电费遭举报后,九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房东进行了责令改正,要求其按照电费电价标准执行。

    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全省出租屋电价整治规范主要靠地方人大立法来推进,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接报电费相关投诉后,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受理和不受理,全省对其治理标准和责任划分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性文件。

    此外,南都记者还咨询了供电局城中村用电的收费标准,其表示电价是由省发改委制定,目前居民执行阶梯电价。

    佛山供电局回应,阶梯电价收费标准为:第一档(夏季0-260度、非夏季0-200度),每度电单价约为0.6元;第二档(夏季261-600度、非夏季201-400度),每度电单价约为0.65元;第三档(夏季600度以上、非夏季400度以上),每度电单价约为0.90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从5月起佛山的阶梯电价标准就已进入“夏季模式”(5月-10月)——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当月用电量达600度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

    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有针对城中村阶梯电价收费高的相关优化政策。《关于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46号)明确: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单元式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电价计收电费(合表电价单价约为0.64元)。

    其具体认定标准为“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且每个单元具有永久性隔断墙面。该政策针对的城中村多户居住用户,符合条件的,经申请即按合表标准执行。”

    不过,从现实来看,多数房东对此可能并不知情,南都记者回访四位房东发现,只有一位海口村的一手房东表示知情并申请了合表电价,其房屋租赁电费收取为1元/度,而其余三位房东都不知道有该政策,福庆村的某一手房东表示其是被阶梯收费的。

    最后广东诺安律师事务所萧珏律师表示,目前未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城中村的加价电费属于价格法规定销售商品,因此暂时无法规范房东们的个人加价行为。但广州已颁布《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费用,故建议若城中村房东收取的居民用电超过政府定价的,租客们可以积极投诉维权。

    总第036期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李焕怡

    实习生 林钰清 欧阳洋 羊祖燕 郑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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