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杨惠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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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指导各级各地民政部门对受灾困难群众逐人逐户走访排查,及时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把民政的救助政策和温暖送抵困难群众,用心用情用力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先行救助后补手续
在东宁市大肚川镇太平川村,洪水已退,苑志刚一家被洪水淹没的房屋正在进行粉刷,受洪水影响的村庄正逐步恢复往日的样子。
苑志刚和妻子是低保对象,妻子栾喜凤肢体二级残疾,患脑出血,瘫痪在床,苑志刚因照顾妻子无法外出打工,生活一度陷入困境。连续暴雨,使苑志刚家的房屋受损,一家无法正常生活。
大肚川镇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将苑志刚一家安置于太平川村老村委会内居住,并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以缓解苑志刚家遇到的生活难题。
省民政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当遭遇突发临时性生活困难时,困难群众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救助,急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立即核实人员基本信息和临时遇困原因,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根据急难情形,由申请人或其代办人签订承诺书后,直接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予以救助。
日排查日报告
“非常感谢!我们还没求助,救助金就送上门了。”宁安市镜泊镇东林局南湖经营所居民张永恒说。张永恒年龄较大,常年挂尿袋,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又患有先天智力障碍。
镜泊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在受灾群众日排查中,发现张永恒家的房屋经过雨水浸泡,墙体大片脱落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正常居住。工作人员便第一时间将张永恒一家转移到安置点。宁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依据日排查、日报告的情况,为他家发放了临时救助金,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7月以来,省民政厅启动受灾群众救助日报制度,与省应急厅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实时互通灾情调度信息。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做好民政临时救助与应急救助政策衔接。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后,省民政厅继续开展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将受灾群众纳入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摸排走访,建立受灾人员救助台账,逐人落实救助措施。
关爱重点人群
“刘奶奶,我们又来看你了,最近怎么样呀?”近日,尚志市民政局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走进特困老人刘淑芳家,为她送去慰问品。
刘淑芳奶奶属于城镇特困供养,肢体一级残疾,常年卧床,唯一的儿子也是肢体二级残疾。洪涝灾害发生后,一想到刘奶奶及其儿子行动不便的情况,社区网格员杨春杰及社工朱瑞就焦急万分。于是,二人第一时间前往老人家中查看情况,联系所在社区及时帮助刘奶奶一家进行转移安置。
在解除灾情风险后,杨春杰和朱瑞担心老人缺少食物和被褥等生活用品,积极协调尚志市民政局及志愿者服务队马上携带生活物资,提供了临时救助金,送上了暖心关怀,帮助老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各地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社区网格员的作用,整合社会力量,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心理矫正、生活照护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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