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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刘可夫、回声签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刘可夫、回声签订《协议书》,对原《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可夫、回声关于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部分内容作出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已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小写:¥8,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 万元),应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前支付,该笔款项已逾期。此后,仅回声在 2021 年 3 月 24 日和 25 日分两次、每次 10.00 万元合计共向公司支付了 20.00 万元,故公司就刘可夫、回声逾期未付股权转让款事项于 2021 年 6 月初 7174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2021 年 8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逾期未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对刘可夫、回声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 万元),应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前支付。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日向刘可夫、回声发出催促还款的《法务函》,但刘可夫、回声仍未支付前述款项。公司就刘可夫、回声逾期未付股权转让款事项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签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2022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公司对刘可夫、回声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京刘可夫、回声就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转让款的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第四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500.00 万元),应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截至本公告日刘可夫、回声仍未支付前述款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第四笔股权转让款逾期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由于相关诉讼还在进行中,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前述事项进展,根据款项回收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能完全排除对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