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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拳!深交所对奥联电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5月12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通告,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联电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据《关于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文件,具体纪律处分如下:
一、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水、时任总经理傅宗朝、代理总经理蒋飚、董事会秘书薛娟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对外投资交易合作方胥明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罚文件指出,奥联电子在《回复公告》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公开发布的胥明军履历相关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情形。期间,奥联电子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情形,市场影响恶劣。
责任认定方面,处罚文件指出,奥联电子严重违反了本所(指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3条、第8.1.1条的规定。另外,奥联电子董事长陈光水、奥联电子时任总经理傅宗朝、代理总经理蒋飚、董事会秘书薛娟华、奥联电子控股孙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及奥联电子本次对外投资交易合作方胥明军对奥联电子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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