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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花费68800元购买世纪佳缘的“婚保服务”后,广州的陈女士(化姓)经红娘介绍先后与 13 名男士见面,但均无结果,而此后世纪佳缘以合同结束为由不再为她介绍相亲对象。陈女士认为受到欺骗,遂起诉世纪佳缘在广州的分公司,请求法院撤销案涉合同,并提出三倍服务费的索赔请求。
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世纪佳缘工作人员在签约前与陈女士磋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诱导性语言,但陈女士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需婚介服务应当有理性的认知及判断,应清楚并不是经过婚介服务就必然能达到结婚的结果。2022年10月下旬,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世纪佳缘退回陈女士1万元,驳回陈女士其他诉讼请求。
陈女士不服,提起上诉。2023年5月18日晚,陈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近日,她已收到广州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广州中院审理认为,综合本案具体情况,不足以得出世纪佳缘系为了获取不当经济利益而订立涉案合同的结论,遂维持原判。陈女士称,她会继续维权,会向广东省高院申诉,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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